怎樣將煤樣進行空氣干燥
發(fā)布時間:2017-03-14 點擊次數(shù):1528次
空氣干燥是將煤樣鋪成均勻的薄層、在環(huán)境下使之與大氣濕度達到平衡。煤層厚度不能超過煤樣標稱最大粒度的1.5倍或表面負荷為1g/cm2(哪個厚用哪個)。
下表給出了在環(huán)境小于40℃下,使煤樣與大氣達到平衡所需的時間。這只是推薦性的,在一般情況下已足夠。如果需要的話,可以延長,但延長是時間盡可能短,特別是對易氧化煤。煤樣干燥可用溫度不超過50℃、帶空氣循環(huán)裝置的干燥室或干燥箱進行(鶴壁市華通分析儀器有限公司生產的101型鼓風干燥箱加熱系統(tǒng)由電加熱器、鼓風機、強循環(huán)風道結構和溫度控制儀表組成。強循環(huán)風道和鼓風機結構能夠很好的控制空氣的循環(huán),帶有自動控溫裝置,能夠更精確的控制溫度。),但干燥后、稱樣前應將干燥煤樣置于環(huán)境溫度下冷卻并使之與大氣濕度達到平衡。冷卻時間視干燥溫度而定,如在40℃下進行干燥,則一般冷卻3小時即足夠。但在下列情況下,不應在高于40℃溫度下干燥:1.易氧化煤;2.受煤的氧化影響較大的測定指標(如粘結性和膨脹性)用煤樣;3.空氣干燥作為全水分測定的一部分。
不同環(huán)境溫度下的干燥時間
環(huán)境溫度/℃ |
干燥時間/h |
20
30
40 |
不超過24
不超過6
不超過4
|
空氣干燥的目的主要是測定外在水分和隨后的制樣過程中盡可能減少水分損失。
空氣干燥一般應在試驗破碎和縮分之前進行,在下列情況下可變動空氣干燥程序:1.煤樣水分較低,制樣過程中不產生水分實質性偏倚時,可不預先進行空氣干燥;2.試樣量過大,難以全部進行空氣干燥時,可先破碎--縮分到一定階段,再進行空氣干燥,但破碎---縮分過程應經檢驗無實質性偏倚;3.試驗粒度過大,難以進行空氣干燥,可先破碎到一定粒度在干燥,但破碎過程中應不產生實質性偏倚。(鶴壁市華通分析儀器公司生產的EP-II型顎式破碎機,是通過擠壓方法破碎樣品的,不會使樣品發(fā)生實質性偏倚。試用于粗碎、中碎煤快或其他堅硬物料,主要供煤炭、礦山、冶金及化工等部門實驗室使用。)當煤樣過濕,水分從煤中滲出來或粘到容器上時,應將容器和煤樣一塊進行空氣干燥。
空氣干燥進行到連續(xù)干燥1h后,煤樣質量變化不超過0.1%為止,煤樣的質量損失作為其外在水分,計入全水分中,計算方法見下列公式:
X
M1 = X + M ( 1- ------------- )
100
試中:
X--------------空氣干燥時煤樣的質量損失率,用質量分數(shù)表示,%;
M-------------按照GB/T211測定的全水分,用質量分數(shù)表示,%;
Mt-------------校正后的全水分,用質量分數(sh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