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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質量標準——煤炭質量分級第2部分硫分
發(fā)布時間:2009-05-23 點擊次數(shù):2922次煤質分析|煤質分析儀器|煤質檢測儀器|煤質化驗儀器|煤質化驗設備
煤炭質量標準——煤炭質量分級
第2部分:硫分(一)2004年
GB/T 15224.2—2004
前言
GB/T 15224《煤炭質量分級》分為3個部分:
——第1部分:灰分;
——第2部分:硫分;
——第3部分:發(fā)熱量;
本部分為GB/T 15224的第2部分,與GB/T 15224.2—199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標準的名稱由“煤炭質量分級 煤炭硫分分級”改為“煤炭品質分級 硫分”;
——對煉焦精煤和動力煤分別進行分級(前版的第2章、本部分的第4章、第5章);
——對動力煤中無煙煤和煙煤與褐煤分別進行分級(本部分的第4章);
——煤炭硫分分級級別進行適當調整;
——對動力煤進行硫分分級時引入了干燥基高位發(fā)熱量,并對不同煤種規(guī)定了各自的干燥基高位發(fā)熱量為分級基準。
——本標準附錄A為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B為數(shù)據(jù)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煤炭工業(yè)協(xié)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煤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霍林河露天煤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吳寬鴻、嚴駿、葛大陸、劉淑云、涂華
本標準1994年首次發(fā)布,本標準為第一次修訂。
本標準自生效之日起代替GB/T 15224.2—1994。
本標準委托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負責解釋。
煤炭質量分級第2部分:硫分
1 范圍
本部分規(guī)定了煤炭按干燥基硫分(St,d)范圍分級及其命名。
本部分適用于煤炭勘探、生產(chǎn)、加工利用和煤炭銷售中對煤炭按硫分分級。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檔中的條款通過GB/T 15224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jù)本部分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213煤的發(fā)熱量測定方法(GB/T 213—2003,neq ISO 1928:1995)
GB/T 214煤中全硫的測定方法(GB/T 214—1996,eqv ISO 334:1992)
GB 474煤樣的制備方法(GB 474—1996,eqv ISO 1988:1975)
GB 475商品煤樣采取方法(GB 474—1996,eqv ISO 1988:1975)
GB/T17608煤炭產(chǎn)品品種和等級劃分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3.1基準發(fā)熱量 calorific value as benchmark
基準發(fā)熱量是指對不同煤種規(guī)定的干燥基高位發(fā)熱量.
4 動力煤硫分分級
4.1不同煤種的基準發(fā)熱量值
不同煤種的基準發(fā)熱量見表1。 表1 不同煤種的基準發(fā)熱量
煤種 |
基準發(fā)熱量(Qgr,d)/(MJ/kg) |
無煙煤、煙煤 |
24.00 |
褐煤 |
21.00 |
4.2無煙煤和煙煤的硫分分級
無煙煤和煙煤的硫分在基準發(fā)熱量時按表2分級。
表2 無煙煤和煙煤的硫分分級
序號 |
級別名稱 |
代號 |
干燥基全硫分(St,d)范圍/% |
1 |
特低硫煤 |
SLS |
<0.50 |
2 |
低硫煤 |
LS |
0.50~0.90 |
3 |
中硫煤 |
MS |
0.91~1.50 |
4 |
中高硫煤 |
MHS |
1.51~3.00 |
5 |
高硫煤 |
HS |
>3.00 |
表2 無煙煤和煙煤的硫分分級
序號 |
級別名稱 |
代號 |
干燥基全硫分(St,d)范圍/% |
1 |
特低硫煤 |
SLS |
<0.50 |
2 |
低硫煤 |
LS |
0.50~0.90 |
3 |
中硫煤 |
MS |
0.91~1.50 |
4 |
中高硫煤 |
MHS |
1.51~3.00 |
5 |
高硫煤 |
HS |
>3.00 |
4.3褐煤的硫分分級
褐煤的硫分在基準發(fā)熱量時按表3進行分級。
表3 褐煤的硫分分級
序號 |
級別名稱 |
代號 |
干燥基全硫分(St,d)范圍/% |
1 |
特低硫煤 |
SLS |
<0.45 |
2 |
低硫煤 |
LS |
0.45~0.85 |
3 |
中硫煤 |
MS |
0.86~1.50 |
4 |
中高硫煤 |
MHS |
1.51~3.00 |
5 |
高硫煤 |
HS |
>3.00 |
4.4煤炭的實測干燥基高位發(fā)熱量不等干基準發(fā)熱量時硫分分級的方法
4.4.1當煤炭的實測干燥基高位發(fā)熱量不等于基準發(fā)熱量時,要對硫分進行折算,得到折算后的干燥基全硫,然后以折算后的干燥基全硫按表2或表3進行分級。
折算后的干燥基全硫的計算方法:
4.4.2當煤炭的實測干燥基高位發(fā)熱量不等于基準發(fā)熱量時,也可以按附錄A中表A.1或表A.2的規(guī)定對硫分進行分級。
5 冶煉用煉焦精煤硫分分級
冶煉用煉焦精煤的硫分按表4進行分級。
表4 冶煉用煉焦精煤的硫分分級
序號 |
級別名稱 |
代號 |
干燥基全硫分(St,d)范圍/% |
1 |
特低硫煤 |
SLS |
<0.40 |
2 |
低硫分煤 |
LS |
0.40~0.70 |
3 |
中低硫煤 |
MLS |
0.71~0.95 |
4 |
中硫分煤 |
MS |
0.96~1.20 |
5 |
中高硫煤 |
MHS |
1.21~1.50 |
6 |
高硫分煤 |
HS |
1.51~2.50 |
6 其它用煉焦精煤和原料用煤的硫分分級
其它用煉焦精煤和原料用煤的硫分分級可參照冶煉用煉焦精煤進行分級。
7 高爐噴吹用煤的硫分分級
高爐噴吹用煤的硫分分級可參照冶煉用煉焦精煤進行分級。
8 煤炭產(chǎn)品品種
煤炭產(chǎn)品品種按GB/T 17608進行劃分。
9 煤炭硫分的檢驗
9.1煤樣的采取和制備
煤樣按GB 475的規(guī)定采取,按GB 474的規(guī)定制備。
9.2煤炭的發(fā)熱量和硫分的試驗方法
煤的發(fā)熱量按GB/T 213測定;煤中全硫按GB/T 214進行測定。